3月24日,福建省科技廳、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認定福建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閩科高[2009]11號),福建省南平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榜上有名,獲頒“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為:GR200835000147)。這是繼獲得“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后,南平鋁業獲得的又一國家級殊榮。
2008年4月14日,根據國內外高新技術的發展趨勢,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出臺了《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7月8日又下發了配套文件《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新辦法的出臺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管理工作進行了大的改革,其最主要的特點就是以企業自主研發和創新能力為核心來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大幅提高了認定標準。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委員會委托,福建省于2008年9月份根據上述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要求,建立了相應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并啟動了2008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南平鋁業公司領導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工作十分重視。在時間緊、人手缺的情況下,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各專業學科技術人員,對照科技部最新頒布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規定要求,針對2005-2007年期間公司開展的科技攻關項目,編寫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委托具資質的審計機構,對上述一系列表格中涉及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收入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了全面審計簽證,最終順利地完成了認定的申報工作。
根據相關規定,在2008年期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2008-2010年可享受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而一般企業則按25%征稅;獲認定企業同時可享受研發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50%抵扣當年應納所得稅額,研發費用越多,扣除也越多。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南平鋁業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升級發展,進一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企業提高內部管理水平,規范、加強企業研發投入以及促進企業會計制度的完善等具有重要的意義。
黃剛毅、林光磊